Skip to content

EXCEL統計表填表指南

DinDinSS edited this page Jul 23, 2018 · 5 revisions

EXCEL統計表填表指南

[編號]:

  • 案涉2名以上公務員者,於M欄至V欄均分割儲存格,其餘欄位合併
  • 該案僅一名公務員者,請注意全部欄位均以1列填寫,勿以2列合併儲存格後填寫

[案號]:

  • 本欄位僅填寫初統表案號,起訴書其他案號,請以「相關案號:00偵字第00號」登載於備註欄

[起訴時間]:

  • 起訴時間注意更新,確認起訴時日

[案由(簡要摘述、字數200字為限)]:

  • 注意文字流暢度、錯別字、摘錄涉犯貪瀆罪之關鍵事實、何種公務員身分等

[弊端類型]:

  • 此欄請依下拉式選單勾選,勿自行填寫致格式不一致

[特殊貪瀆案件註記(非屬特殊貪瀆案件者,毋庸註記)]:

  • 符合多種情形時,仍只選其中一種勾選
  • 請複製本方格記號■勾選,或使用ctrl+alt+逗號中選擇黑方格
  • 請勿增刪內容文字或增加空白格
  • 替代役分類為5,勿植為6

[公務員姓名]:

  • 務必填寫

[主管機關]:

  • 請填全名並只填一個機關名稱,若有調單位,請在備註欄註明即可 *「中央」請填載二級機關或獨立機關,例如:部、委員會;「地方」請填縣(市)政府;切勿填載法務部矯正署或高雄市政府警察局
  • 注意縣市政府議會之主管機關非縣市政府,係縣市政府議會本身
  • 涉及縣市政府警察主管機關非內政部,係縣市政府

[職務層級 1.簡任(相當) 2.薦任(相當) 3.委任(相當) 4.約聘僱等 5.其他]:

  • 注意常誤植選項: 鄉長係1.相當簡任; 替代役男係4.約聘僱; 里長、村長、議員係5.其他

[涉案法條]:

  • 務必分割儲存格(非常重要)

[貪污治罪條例]:

  • 條、項、款、務請援引完整(「第」字勿省略),例如:第5條第1項第3款、第5條第1項第4款(依條號先後填寫,並以「、」區隔)

[刑法瀆職罪章]:

  • 只填寫刑法瀆職罪章之法條,即刑法第120條〜第134條(依條號先後填寫,並以「、」區隔)

[其他]:

  • 貪汙瀆職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以外之罪,例如刑法偽造文書或洩密罪等,請填寫於此欄(依條號先後填寫,並以「、」區隔)
  • 如有刑法第213條請名列出來。

[備註]:

  • 有補助部分,請於此欄填寫起訴書所載補助依據或經費來源

Clone this wiki locally